| 问题:过渡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是如何管理的?
回答:
1.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是指经信息产业部批准、取得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》并经登记备案、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2.在过渡期内,申请监理临时资质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须符合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》第二章第四条第一款的要求,即具有大学本科学历、二年以上从事信息系统工程设计、实施、监理工作经历;或者具有大专学历、四年以上从事信息系统工程设计、实施、监理工作经历。
3.申请监理临时资质单位的监理工程师符合上述条件,经审查合格,发给监理工程师临时资格证书。临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一年。有效期内,获证人员达到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》第二章第四条第二、三款要求的核发正式资格证书。
问题:过渡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是如何管理的?
回答:
1.在过渡期内,申请监理临时资质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须符合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》第二章第四条第一款的要求,即具有大学本科学历、二年以上从事信息系统工程设计、实施、监理工作经历;或者具有大专学历、四年以上从事信息系统工程设计、实施、监理工作经历。
2.过渡期内,监理单位资质条件除监理工程师资格按上述规定执行外,其余均按照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3.监理资质评定按照评审和审批分离的原则进行。申请单位应先经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,再按程序提出申请,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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